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报送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点击数:4558

造价﹝2021﹞1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675号)要求,决定开展我省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现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填报对象

我省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二、报表上报流程

1、企业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dohurd.ah.gov.cn),通过点击“政务服务”—“协同办公”—“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进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企业通过法人账户登录后点击“统计报表上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数据,填好并确认无误后提交上报。将上报的统计报表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所在市造价(定额)站。

2、市造价(定额)站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上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尤其是对企业上报的造价咨询收入的审核。所在市所有企业审核完成后,打印企业统计报表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省造价管理总站。

三、报表填报时间

各企业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上报。各市造价(定额)站于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企业统计报表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上报是造价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造价(定额)站应高度重视,督促企业上报。

2、统计报表上报的数据是企业业绩排名的重要指标和依据,各企业须认真填报,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以企业开具的体现工程造价咨询收入的营业发票为依据计算。

3、报表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反馈。

联 系 人:强 祥     联系电话:0551-62875022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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