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4    点击数:321

中价协〔202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新修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2025年工作安排,我协会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中价协单位会员,且有连续3年以上造价咨询业务收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信用评价工作。

二、评价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价协〔2025〕28号),可登陆中价协官网(http://www.ccea.pro)下载查看。

三、进度安排和实施方案

(一)动员部署及企业申请阶段(2025年4月26日~5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协会”),为中价协信用评价的初审机构,应及时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拟申请企业参加信用评价。

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价协官网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完成填报后及时打印申请书报送相应省级协会。

首次申请企业需先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进行预申请,待中价协核验后,方可登录填写申报信息。

(二)初审阶段(2025年5月26日~6月8日)

各省级协会对企业申请进行初审,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结果报送中价协。

(三)终评阶段(2025年6月9日~30日)

中价协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进行终评。

1.根据需要中价协可组织相关人员或委托省级协会对企业申报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2.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信用评价结果将在中价协官网公开发布。

四、联系方式

中价协自律与调解部:李宏伟 010-68331850

技术支持:010-62041661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5年4月18日      


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5〕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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